4月2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实施要求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明确: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国发〔2019〕19号)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对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认证(ccc认证)管理。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要求,自2020年6月1日起,汽车用制动器衬片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实验室名录及认证实施规则另行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以下简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自2021年6月1日起,汽车用制动器衬片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