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要求,决定对防爆电气等产品由生产许可转为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管理。
公告指出,自2019年10月1日起,防爆电气、家用燃气器具和标定容积500l以上家用电冰箱纳入ccc认证管理范围,各指定认证机构开始受理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工作将另行公告。
公告还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停止受理相关生产许可证申请,已受理的依法终止行政许可程序。自2020年10月1日起,以上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