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加强信用监管是基础,是健全市场体系的关键,可以有效提升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竞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信用是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尤其是质量信用,更应当是市场主体的“生命”。
一般来说,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其质量信用指的就是企业履行其质量承诺的能力和程度。质量承诺指企业在其产品(服务)质量方面所承担的义务,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与顾客的约定,以及企业自愿承担的其他相关义务。质量信用的本质是描述企业与消费者之间通过购买或消费而形成的质量相关契约中企业的守约情况。
我们常说,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这句话可以一分为二地来看:一方面,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说的是企业的质量水平关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市场的竞争归根结底首先是质量的竞争,任何一家企业想要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甚至做到基业长青,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与服务是基础,也是根本。如果连这个都做不到,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或者一段时间内表现为生机勃勃,但是长期来看,必定会成长乏力并最终在市场竞争中走向“死亡”,质量自然而然是企业的生命;另一方面,企业的质量水平直接关乎消费者权益,有的产品与服务,甚至会直接威胁到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比如食品、药品等,因此质量也是消费者的“生命”,而消费者的生命自然而然也是企业的生命。由此可见,如果企业没有质量信用,在质量上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不仅可能会让消费者付出生命代价,更会让企业自己“一命呜呼”。
要让质量信用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安身立命之本,除了让其质量信用可查、可见之外,重要的就是要对失信者有惩罚。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市场主体信用情况确定合理的分类抽查比例和频次等举措,其核心就是要对失信的市场主体有严厉的惩戒措施,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也能更好地督促企业重视质量安全的底线与红线,从而依靠质量竞争坚持以质取胜,净化市场环境,成为有质量信用的市场主体,让广大消费者放心和安心。
“诚信者,天下之结也。”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机制的建立,不仅是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更是优化市场环境,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全面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的必由之路,只有全社会都以“讲诚信为荣、不守信为耻”,才能更好地践行契约精神,建立信用经济。一方面,要通过制度建设让市场主体讲信用,尤其是质量信用,因为制度是通向一个方向的通道,只有让社会和市场主体有完善的信用体系,才能更好地讲信用;另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吹哨人”制度和内部举报人奖励制度等方式,加大全社会曝光失信者的力度并对失信者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才能双管齐下、内外结合,避免质量信用方面“劣币驱逐良币”,营造一个“讲信用、重质量”的良好市场氛围。